檢測報告
報告說明
一、對檢測結果如有異議,請于收到報告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公司提出。
二、檢測,包括本公司按有關法規進行的評價檢測,日常檢測。
三、委托檢測,系對委托項目或者委托者自送檢品進行的檢測。
四、委托抽樣檢測,系應委托方要求,本公司按相關技術規范抽樣并進行的檢測。
五、鑒定檢測,系對新產品,新工藝,新資源申報或需評價進行的檢測。
六、仲裁檢測,系對爭議雙方協商后送樣或有關主管部門封樣進行的檢測。
七、本報告不得部分復制,經同意復制的復印件,應由本公司加蓋檢驗專用或公章確認。
八、自送樣檢測,本公司不對其來源負責,僅對檢測結果負責。
九、“ND”表示未檢出。